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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专利商标局专利部门针对专利申请初审阶段开展试点程序

作为减少待审专利积压的一系列举措之一,巴西专利商标局(BPTO)的专利部门(DIRPA)近日针对于专利申请初审阶段开展试点程序。


该程序于2018年1月23日正式实行,第2455号专利公告是适用该程序的首份公告。在专利公告中,BPTO将发布具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获得他国知识产权局审查意见的专利申请的初审公告。


公告仅包含他国知识产权局的案前审查通知,而不包含BPTO的进一步技术分析。


之后,根据被引用的案前审查结果,申请人可在60天对申请作出调整,或者提供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证明文件。如未能在期限内提交,则该项专利申请将被BPTO驳回。


根据该程序要求,申请人还需要自主提交一份修正了他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不合规之处的新版专利请求。


该试点程序旨在提高实审效率,换句话说,哪怕审查员还未花时间进行技术审查,申请人已经可以预期到可能收到的审查文件,并且作出适当修改。同时,那些因为他国知识产权作出的审查意见或者其他原因而放弃申请的申请人的专利将被提前驳回。


在巴西,具有专利申请优先权的企业最好及时关注BPTO的工业产权公告,充分利用这个试点程序,根据他国专利局已经提出的修改意见主动作出修改,从而加快专利申请实审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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